慈善学人 | 叶盈:公益慈善筹款伦理倡导的中国实践与国际行业自律经验分享发布日期:2019-12-23
-编者按-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得以实施。这部法律一经出台即受到广泛关注,被学者赞誉为“内容全面、框架合理、有时代气息和现实意义”并将“开启民间与政府共同为社会筑底的时代”(金锦萍语)。然而毋庸讳言,《慈善法》虽然构建了我国慈善行业的整体制度框架,但不管在法律文本构建方面,还是在法律具体落实方面,均存在诸多不足和缺憾。
鉴于此,本期以“慈善法和慈善组织”为主要议题,根据8月28日在上海外国语大学举办的“公益慈善产学研合作小型研讨会(第四期)”上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和实务界人士的发言集合而成,以期为相关决策和实务提供些许启示和借鉴。本次研讨会受到北京三一公益基金会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本期主持人 俞祖成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博士生导师
公共管理系执行主任
↓本文来自“慈善法与慈善组织发展——公益慈善产学研合作”小型研讨会的报告实录
作者简介
叶盈
上海方德瑞信社会公益创新发展中心负责人
校对 | 丁敏 郭舒婧
责编 | 俞博文
编辑 | 何雨蔓
转载 | 微信(zxm6679)
-本文转载自公益慈善学园-
本栏目获得北京亿方公益基金会支持